2015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同时,狠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市委“十条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的预算执行任务。现将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度收入总计952.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890.1万元,其他收入0.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1.92万元。本年支出总计852.25万元。详见《2015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2万元,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54.05万元,是我局为完成业务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实施司法考试、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及社区矫正、基层法律球探足球比分、司法鉴定工作等方面。详见《2015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3.38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5.62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17万元,比预算减少了2.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2.21万元,比预算减少2.79 万元。详见《2015年度省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