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永州经开区安委办,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4月24日至26日,市安委办举办了全市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培训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市委、市政府对这次培训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善生副市长专题听取培训班筹备情况,并亲自参加培训开班仪式并讲话。省安监局对培训班给予大力支持,四位业务处长在百忙之中亲临永州指导,并为参训学员授课。各县区安委办在参培企业及人员摸底、报名等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为顺利开班奠定了基础。市安监局认真制订培训方案,梳理参训学员、授课老师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和不足,用于完善下期培训计划。
(二)内容丰富,贴近实际。为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培训班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在培训内容设计上,科学安排了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贸行业安全监管与实践、事故案例与应急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防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好和经验等内容,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着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培训方式方法上,采取邀请专家授课、听取经验介绍、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有效地激发了参训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参训学员均把参加这次培训作为“加油”、“充电”的好机会,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了业务水平和能力。
(三)强化管理,效果较好。为确保培训质量,市安监局制定了严格的培训纪律,建立培训档案及学籍卡,完善了考核评价机制,通过考勤、课堂学习以及考试等方面来综合评价学员的学习效果和表现情况。培训期间,大多数学员纪律性较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课,积极主动参与到各项学习活动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从考试成绩看,80分以上的学员占培训学员的85%以上。参训学员纷纷表示今后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存在问题
这次培训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各县区、各企业的高度重视:
一是一些企业不重视安全培训。按培训通知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但一些企业以生产忙或负责人在外出差为由,安排他人替学,应付了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培训人员的比例还不到20%。
二是少数县区对安全培训组织不力。这次参加培训企业名单由各县区安委办摸底上报,按各县区上报情况看,全市应参训企业218家,但实际参训企业177家,其中有4家请假,37家未参加(名单附后)。
三是个别参训人员不遵守培训纪律。个别参训学员自律意识不强,在细节上不注意个人修养,有早退、旷课等现象;还有个别的上课不认真听课,做玩手机、刷微信等与学习无关的事。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切实把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落实经费、保障时间。要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确保从业人员100%培训。要针对从业人员岗位和文化水平差异,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切实减少“三违”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2、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5月份,市安委办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对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切实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对这次没有参加全市重点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的企业,各县区安委办要督促企业书面说明原因,并于5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宣教科,市安监局已将这些企业列为5月份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
3、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各县区安委办要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辖区内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上岗情况的监督管理。在对企业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要把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必要条件之一,对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安全教育培训的,或者存在相关人员无证上岗等情况,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要通过强化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6年5月3日